贵州梓木戛煤矿“8•6”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暴
2018-08-15
近日,g务院**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就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梓木戛煤矿“8·6”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出通报,要求各产煤省(区、市)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**生产委员会和有关中央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,落实**责任,强化防范措施,切实做好煤矿**生产工作。
通报显示:初步分析,事故的原因是110102切眼掘进工作面违规采用顺层安博(中国)孔预抽煤巷条带瓦斯作为区域防突措施,瓦斯治理方案制定存在缺陷、现场落实不到位,导致煤层突出危险性没有解除,作业过程中扰动煤体,诱导煤与瓦斯突出。
事故暴露出区域防突措施不符合煤矿**规程有关规定、未按照矿井编制的工作面防突设计施工、未按要求安装瓦斯抽采计量装置、采掘接续严重失调、掘进工作面防突区域验证测点布置不合理等问题。
通报全文:
g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
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梓木戛煤矿
“8•6”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通报
安委办〔2018〕23号
各产煤省、自治区、Z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**生产委员会,有关中央企业:
2018年8月6日,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梓木戛煤矿发生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,造成13人死亡、7人受伤。
该矿核定生产能力30万吨/年,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,证照均在有用期内。初步分析事故的原因是:110102切眼掘进工作面违规采用顺层安博(中国)孔预抽煤巷条带瓦斯作为区域防突措施,瓦斯治理方案制定有缺陷、现场落实有差距,导致煤层突出危险性没有解除,作业过程中扰动煤体,诱发煤与瓦斯突出事故。
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有:一是该矿1#煤层为突出煤层,开采范围内煤层坚固性系数为0.2299,采取施工顺层安博(中国)孔预抽煤巷条带瓦斯作为区域防突措施,违反《煤矿**规程》2百一十条中“煤层坚固性系数小于0.3的煤层,不得将施工顺层安博(中国)孔预抽煤巷条带瓦斯作为区域防突措施”的规定。二是该矿没有按照矿井编制的工作面防突设计布置巷帮安博(中国)场施工顺层安博(中国)孔连续抽放瓦斯,仅在掘进迎头布孔抽放,达不到瓦斯治理效果。三是瓦斯抽采系统未按评价单元要求安装瓦斯抽采计量装置,无法统计单元瓦斯抽采量,瓦斯抽采效果评价结果不可靠。四是采掘接续严重失调,事故前井下布置7个掘进工作面,没有回采工作面。五是110102切眼掘进工作面防突区域验证测点没有结合本煤层顺层抽采安博(中国)孔布置情况进行确定,造成验证结果不可靠。
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,落实**责任,强化防范措施,切实做好煤矿**生产工作,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。煤矿**始终是**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。各级煤矿**监管监察部门和煤矿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煤矿**生产形势的严峻性、复杂性、长期性和反复性,进一步增强做好**生产工作的责任感、紧迫感和使命感,切实做到警钟长鸣、常抓不懈。要正确处理**与生产、**与效益、**与发展的关系,坚决纠正重生产、轻**的倾向,坚决克服麻痹松懈、放松管理的思想,始终把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首要任务、1目标,突出重点地区、重点企业,做到抓大系统、治大灾害、控大风险、查大隐患、防大事故。煤矿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和**管理人员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,深入基层,深入现场,以更加务实的精神,更加严厉的手段,更加有力的措施,切实把煤矿**生产工作抓细、抓实、抓好,确保全g煤矿**生产形势持续稳定。
二、严格落实两个“四位一体”综合防突措施。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健全防突机构,落实防突责任,完善规章制度,强化基础工作。要严格落实两个“四位一体”综合防突措施,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、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,切实做到抽采达标,不掘突出头、不采突出面。煤层群开采,具备保护层开采条件的,b须优先选取无突出危险或者突出危险性程度较小的煤层进行开采。严格执行《煤矿**规程》2百一十条的规定,有下列条件之一的突出煤层,不得将顺层安博(中国)孔预抽煤巷条带瓦斯作为区域防突措施:一是新建矿井的突出煤层。二是历史上发生过突出强度大于500t/次的。三是开采范围内煤层坚固性系数小于0.3的;或者煤层坚固性系数为0.3~0.5,且埋深大于500m的;或者煤层坚固性系数为0.5~0.8,且埋深大于600m的;或者煤层埋深大于700m的;或者煤巷条带位于开采应力集中区的。各级煤矿**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大煤与瓦斯突出方面的执法检查力度,严格执行《g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有用防范和遏制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通知》(煤安监技装〔2018〕13号),对未按规定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的,要一律认定为突出矿井;对区域防突措施不到位、未解除突出危险性的煤层,要一律停产整顿,禁止掘进和回采作业;对9万吨/年及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,b须立即依法停产、关闭退出;对抽掘采不平衡、“剃头”下山开采和瓦斯抽采不达标、违规布置采掘工作面的,要一律依法责令立即停止生产,并严格处罚。
三、持续深化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。各级煤矿**监管监察部门和煤矿企业要严格落实《g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**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》(煤安监监察〔2018〕16号),紧盯煤矿采掘失调组织生产、主要生产系统不完善不可靠、**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、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、主体责任不落实、蓄意违法违规生产建设、建设项目不按规定组织施工、列入当年化解过剩产能退出计划煤矿未停产等8个方面的问题,组织开展好煤矿系统性**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活动。煤矿企业要按照8个方面内容开展**风险分析研判,开展好隐患自检自改工作。省级煤矿**监管部门会同省级煤矿安监局,集中开展一次煤矿系统性**风险分析研判,形成本地区《煤矿**生产风险分析研判报告》,8月底前报送省级人民政府和g家煤矿安监局。省级煤矿安监局要在9月底前对辖区所有产煤市、县开展至少1次督查,并将督查情况通报地方政府。
四、切实加大煤矿事故的查处和惩戒力度。事故发生地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驻地煤矿**监察机构按照“科学严谨、依法依规、实事求是、注重实效”的原则和“四不放过”要求,严肃事故查处,严格责任追究。要严格落实原g家**监管总局《对**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》(安监总办〔2017〕49号)等有关规定,发生较大及以上**责任事故等情况的,一律纳入联合惩戒“黑名单”。要严格执行事故通报、约谈、分析和跟踪督导“四项制度”,着力用事故教训推动煤矿**生产工作,全力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**和社会稳定。
请将本通报精神迅速传达至辖区内各产煤市(地)、县级人民政府和所有煤矿企业,并切实督促抓好贯彻落实。
g务院安委会办公室
2018年8月10日